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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04:00/克蒙】白朝复辟史话

  • 赶考书生克x前(?)朝太子蒙

  • 原作西幻,我写古风属于是逆天而行,所以大家看个乐就好,不要太深究逻辑了……全文2.1w。

白帝临位,作制明法,臣下修饬……初并天下,罔不宾服。皇帝躬圣,既平天下,不懈于治……帝立幼子为储,名曰蒙,生而聪颖,弱而能言,然德行有亏,喜诓骗行窃诸事。……后帝崩,纯白乃与风暴,智慧阴谋破去白帝所封书赐太子者。大乱七日,蒙及其兄皇长子亚当皆无所踪。

——《白书·白帝本纪》

 

壹:入城

黄昏散去,绯红月光如轻纱缭绕。


正值阳春三月,气温有所回暖,寒意却依然很重,阵阵夜风从纸窗的破洞处灌进室内,吹得那一点烛火剧烈晃动,在客栈坑洼的粉墙上投下斑驳的影子。


克莱恩心灰意冷地盯着天花,直到一只苍白瘦削的手伸到面前,他才敷衍地动了动眼球,示意自己没死。于是那人起身,在阴影和微光的边界走进走出。轻微的窸窣声传来,绑匪熟练地解开系在床架上的麻绳,以自己的手作替代,那凡物在他腕处妥帖地绕了一圈,形如一条灵活的长蛇。


绳子的另一头牵着人质。克莱恩能坐能站,虽不是五花大绑,但双手被紧贴着捆在一起。他已经尝试过了,越挣扎,绳圈收得越紧,不给任何取巧的机会。


很快那人又坐回桌前,端着一个缺角的瓷碗,碗里盛着半个馒头。他近乎慈悲地考虑到只有干粮,恐怕不够适口,还给克莱恩找了点咸菜聊表慰藉。


不错的宵夜,就是有点噎得慌。克莱恩面无表情地腹诽,再给点水不行吗?


“我看过了。”对方把碗放下,仿佛心意相通般,他表示道,“没有水。”


窗外的红月又亮了些,柔和的光驱散黑暗,晕染出那人苍白的面颊,深黑的眼睛和鸦羽般柔顺的卷发。他微微歪头时,右眼处那点奇异的反光一闪,让褐眼书生心生寒意。克莱恩知道那是什么东西,一块被磨成适当厚薄,质地均匀,镶有银边的透明水晶圆片——或者说,一枚形制古典的单片眼镜。


但他宁愿自己不知道。克莱恩抬手,连接两人的绳子也随之晃动,就像月老牵有情人的红线。对方颇为妥帖给他解开右手,书生拿起碗中食物,但并没吃,而是很不贴心地在桌边敲了敲,风干良久的馒头发出了金石相击般的铮铮之声,连一块渣都没掉下。


克莱恩放弃了,他觉得人类的牙齿未必能和这块干粮同台竞技,比起嚼石头,他更愿意挨饿。可稍微算算,自己已有三四个时辰粒米未进,现在舌下泛酸,空空如也的胃袋叫嚣着口腹之欲。他面上淡然,内心绝望。早知如此,上午就多吃两碗阳春面了,至少能不做饿死鬼。


绑匪也拿过馒头,模仿书生的动作敲了敲,发出饶有兴致的感叹声。月光更亮了,他向克莱恩展露笑容,嘴角翘起的幅度清晰可见,然后颇为客气地询问道:


“既然你不吃。”他说,“那我们继续聊?”


“……草民惶恐。”克莱恩扯动嘴角,“我没那个资格和太子殿下您闲聊。”


“都过去了。”绑匪的语调漫不经心,他将蜡烛拉至两人之间,“我父亲死了这么多年,无关紧要的人都已化灰,真正该死的那几个却还活着……唉,人各有命。”


克莱恩表情僵硬,他看到对方用手贴着摇曳的烛火,仿佛想取点微不足道的暖,但指尖却毫无顾忌地伸进火焰正中,轻轻抚摸碳化的烛芯。火苗舔舐着他的皮肤,蜡白的干燥肌理从创面剥落,露出血肉,新生的组织又蠕动长出。


书生的反应似乎满足了绑匪的恶趣味,于是他恰到好处地收回了手,微带叹息地笑道:“当下局势如此,你说,我又怎么会在乎那些虚名呢?”


“我理解您光复江山的雄心。”克莱恩强定心神,尽量平静地回答,“但我只是个平民。”


没有一刀一枪,一兵一卒,不懂治国之道,驭人之术,手无缚鸡之力,盘缠不足二两半银子……认清现状后,克莱恩愈发感到绝望。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,可他身无长物,两袖清风,钱袋比脸干净。即便如此,老天爷都没有放过他。


“没关系,我现在也是平民。”对方笑言,“英雄不论出处。那个叫罗塞尔的傀儡皇帝,他本人没什么成就,某些话说得倒是有道理。没错,比起门阀世家,你出身卑微,受尽欺压。但我更低一等,这盛世不接纳我,我父亲曾经的臣民将我视作邪祟和异类,唯恐避之不及。既然世道待你我不公,那你为何还要维护它?”


书生抿紧嘴唇,一言不发。


谅克莱恩的想象力再丰富,两天前,他抵达贝克兰德府,与阿蒙初遇时,也万万想不到这个谈吐不凡,衣冠楚楚的青年是前朝太子。


比前朝太子更可怕,阿蒙还是个神经病。而克莱恩的悲惨则体现在,他对未来精细规划,但又毫无概念,更不知道自己将要承载的命运有多荒谬——阿蒙盯上他了。他把不知世事险恶的穷书生绑到这龙潭虎穴的地方,然后明确表示,他只给克莱恩两条路。


第一条路,走险,和他复辟前朝,搏个忠臣之位,封妻荫子,虽前路不明,但绝处仍能见一线希望。第二条路就很简单了,走稳,直接去死。


“你杀了我吧。”克莱恩心如死灰。班森和梅丽莎还在廷根县眼巴巴地等他考完春闱,金榜题名,衣锦还乡。如今进士梦算告吹了,但克莱恩不想牵连亲人,不是九族诛不起,而是英勇就义更有性价比。


“你就不能换句话吗?”阿蒙无聊地叹了口气。


换不了。克莱恩仰头,凝视天花,摆出一副要杀要剐,悉听尊便的态度。自从他惨遭绑架,两人就持续着鸡同鸭讲:绑匪阐述他的复国大计,人质沉默,偶尔说两句“你杀了我吧”活跃气氛。


克莱恩具有最基础的现代医学常识,清楚咬舌并不能自尽,不然他早就上下齿使力一碰,魂归西天,给自己一个解脱。可惜在绝对的实力差距下,弱者甚至没有自杀的权利。


阿蒙笑了一声,他从善如流,转移话题问道:“你渴吗?”


“渴。”克莱恩诚实,但并不抱希望地回答。


“是没水了,但还有半坛酒。”对方语气随意地说,“你如果想喝,我去拿过来。”


拿,不如说偷更恰当一点。但克莱恩顾不了这么多了,他舔了舔嘴唇,默默点头,神情中流露出对补充水分的渴望。这个时代的酿酒技术还没那么发达,只有自然发酵的米酒和黄酒,控制点喝就没有醉倒的风险。


阿蒙打了个响指,那半坛酒就摆在了桌面上,还附带两个浅底瓷碗。克莱恩神色一凛,他不相信这家伙能突然间这么好心,如此有求必应。


必然有诈,事实也恰如所料。阿蒙将自己的酒碗倒满,用指尖蘸取酒液,开始在泛有浮尘的桌面上勾画。这个符号很简单,仅仅四笔,一眼足够将其辨认。克莱恩本想掩饰自己的真实反应,但看到阿蒙饶有兴味的神情后,他意识到伪装无用,于是绝望地闭上了眼睛。


“你认识。”对方使用的是陈述的语气。


“我不认识。”克莱恩破罐破摔。


“你认识。”阿蒙正了正眼镜,慢条斯理地揭穿了他。


褐眼书生无言以对,他再次睁眼,看向那个图案:一个变体十字,共八条十字臂,三道横杠被垂直的竖线贯穿,上方略短,中间最长,最下则左高右低,略略倾斜。


如果坐在这的人确实是“克莱恩”,面对这个怪异而陌生的符号,他只会迷惑不解。但周明瑞则不然,身为键盘宗教学家,诚如阿蒙所言,他认识——因为那是一个标准,比例完美的东正十字。


“很熟悉吧?”阿蒙轻敲单片镜的边缘,明显意有所指,“它就像这个镜片,也像你一样。”


他句尾上挑,颇为愉悦地补充道:


“——都是‘不属于这个时代’的东西。”

 


“天下大势,分久必合,合久必分。”克莱恩穿越来后,意识到这条规律在异世界依然适用。据官修正史记载,这片大陆上共出现过两个大一统王朝,可都如昙花一现,并不长久。


阿蒙的父亲,白造,史书中描述他克己奉公,任人唯贤,一手开创了白朝河清海晏的太平盛世,被尊为全知全能的圣明君主。然白朝末期,太子聪敏机慧但不堪大用,皇帝醉心巫鬼祭祀之术,意谋长生,使得朝野上下人心惶惶。纯白,风暴,智慧早有谋反之心,三名逆臣弑君夺权,白帝身亡,阿蒙与亚当趁乱出宫,再无下落,白朝就此覆灭。地方纷纷拥兵自重,开启了漫长的割据对峙。


直到黄太祖罗塞尔横空出世,相看两厌的各藩镇才有了合作的迹象。


但与以武德平天下的白帝不同,罗塞尔擅长在多方势力中斡旋,逐步扩充自己的政治势力,厚积薄发。他发明了大量先进技术,例如曲辕犁,淋卤晒盐,湿法炼铜等,大大改善了社会生活。而且,他在包括但不限于数学、物理、艺术、经济、法律、文学、哲学与社会学等一系列学术领域也颇有造诣。将人才从地方层层选拔的科举制度即是由他提出,此举为他博得了大量寒门和平民的支持。


时代潮流眷顾,罗塞尔名声赫赫,风头一时无两。白朝覆灭约百年后,黄太祖在各方拥立下登基,国家迎来了可贵的统一。


但好景不长,圣上罗塞尔走马上任三个月,某日突发奇想,下旨改皇位终身制为五年一选举制,于是求仁得仁。黄朝开元二年,罗塞尔遇刺白枫宫,重伤不治,皇太女贝尔纳黛同样不知所踪。


若说白朝的盛衰兴亡宛如夜间幽昙,开了一时半刻,那黄朝的短命就堪比夜空炸响的烟花。罗塞尔的失败冥冥中早已注定,因为这位傲慢的穿越者试图跳过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。


即便周明瑞是理科生,没学过客观实在的历史规律,也能理解老乡的雄心壮志为何会惨剧收场,因为他懂一个很简单的道理:


领先版本的理解是神,领先版本太多的理解是神经病。罗塞尔想一步从封建到民主,难免有些倒反天罡,翻车只能说是必然。


秉持如此理念,克莱恩自穿越来的第一天就藏起锋芒,努力融入这个世界。


他不像罗塞尔,出身富裕的士族门阀——莫雷蒂家往上数三代都是贫民。克莱恩不及弱冠,父亲就被充军,战死沙场,母亲也随之驾鹤西去,只留兄妹三人相依为命。兄长班森在各个乡镇之间走动经商,幼妹梅丽莎则做了工匠学徒,一年到头入账不了多少银子,还要供克莱恩科举,全家的生活只能长期在温饱水平线上徘徊。


但有句话说得好,前人栽树,后人乘凉。


某个平庸的春日夜晚,克莱恩·莫雷蒂端坐于烛光前,平心静气,翻开历年乡试考卷汇总,在题目“已知函数f(x)=2x+8x+24,问当x=5/2时,f(x)的值?”下挥毫写出一个潇洒的“解”。此刻,他比谁都感谢罗塞尔·古斯塔夫——至少这位皇帝即使在异世,也奉行数理化的实用和简洁之美,没有对它们的地位作丝毫动摇。


十来年的寒窗苦读,克莱恩深知,天生我才的时候到了。

 


稠密的黑暗几乎要将月光遮蔽,鸱鸮“咕咕”低鸣,夹杂着远方噪鹃一声一声,愈来愈高亢的尖锐啸叫。夜更深了。


克莱恩已经昏昏欲睡。古代的夜间娱乐实在不多,除了睡觉无事可做。长此以往,他的作息也返璞归真,日落之后就有一种难以克制,想要两眼一闭的冲动。可他睡不着,又逃不掉,只能待在这家黑客栈里,靠着吱呀作响的椅子,生无可恋地做人质。


“……最开始,我的目标并不是你。”


蜡烛即将烧尽,低矮的白蜡泡在尚未凝固的透明蜡液中,芯子上的火苗摇摇欲坠。阿蒙抬手,轻捏眼镜边沿。仅剩的残余也熔化了,但烛火却依然悬在一滩不成形状的蜡油残骸上,奇迹般地维持着稳定。


“贝克兰德是个有趣的地方,风暴和黑夜的势力交汇处,繁华的灰色区域。”


“黑夜是个睚眦必报的女人,风暴头脑简单,四肢发达,还有不可救药的疑心病。”阿蒙漫不经心地继续说着,烛光在他深黑色的眼中摇曳,仅能留下模糊的影子,“我只想趁人多眼杂,做点无伤大雅的恶作剧……既然他们主动堆满了柴薪,我没有理由不扔一把火。”


你这家伙真是唯恐天下不乱。克莱恩不着痕迹地抽了下嘴角。


“我计划先装作考生潜伏,这样才能把真正的好戏留到春闱当天。”他嘴角翘起,语气中透出玩味,“虽然黑夜和风暴没能收到大礼,但遇到你这个意外收获,倒也不算白跑一趟。”


“意外收获”本人毫无感情地干笑了两声:“哈哈。”


“别误会,我并不是在嘲笑你。作为一个完全的异类,你隐藏得很好——做得不错。”阿蒙说着满载敬意的溢美之词,但他根本不屑对自己的恶劣多做掩饰,那副兴味盎然的笑容让克莱恩内心发毛,“等你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更进一步,打磨出完美的伪装,甚至连你自己都对此深信不疑的时候……那可就太晚了。”


“罗塞尔和黑夜也认出了父亲给我的信物,可我不愿意和他们合作。”


阿蒙微微歪头,耳边的一绺卷发也随之晃动,银质的镜片边缘碎光闪烁:“……他们比你更圆滑,更识时务,实力也更雄厚,但我最喜欢你。为什么呢?你猜一猜?”


不想猜,一点都不想。克莱恩无语望天花板,但他斟酌片刻,还是讲出了自己的推论:


“你能利用罗塞尔的人脉,可终究还要倚仗于他。而且他心怀大志,不会永远任你调遣。”克莱恩说,“阿曼妮西斯看似偏安一隅,与世无争,但她比罗塞尔更有野心。最重要的是,她手握兵权,而你根本拿不出能打动她的筹码。复兴白朝对她来说没有好处,她根本就不会和你合作,更遑论被你掌控。”


而我是三个选项里最好拿捏的那个。克莱恩深感悲哀。


“真聪明。”对方点了点头,“但不止这些理由。”


“……如果我只想要一个听话的傀儡,那你怎么可能还清醒地坐在这?”阿蒙的语气上挑,那双深黑色的眼瞳微眯,从中流露出古怪的笑意,如垂髫稚童,正审视一件新奇的玩具,“我随时都能把你玩到崩溃,让你跪在地上,哭着求我赐你一死。……但我没这么做,纯粹是不想坏了兴致。”


克莱恩寒毛直竖,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。


“用强权来迫使人屈服是最无聊的。”对方笑眯眯道,“你比罗塞尔和黑夜有趣太多,他们早就被同化了,视此处为归属。你还有部分自我抽离在外,就像乱葬岗的孤魂野鬼,无处可去,只好俯视这个世界的规则……所以,一半的你恐惧我,而那高高在上的另一半,正挂在我们头顶,嘲笑着我的荒谬和愚蠢。”


褐眼书生又沉默了,他无言地转动眼球,试图掩盖自己被戳破的心虚。


“明明是局中棋子,却喜欢以局外人自处。”阿蒙轻描淡写地总结,“你的心理很有趣,你觉得呢?”


“……有趣?”克莱恩皮笑肉不笑,人质从齿间挤出一句言简意赅的回敬,充分地体现了他此刻的无语和怨念:


“我觉得你是神经病。”

 


如果让现在的克莱恩,为后来的穿越者们总结一条经验,那么他会说:“异世生存有三防,防火,防盗,防老乡。”


先说第一防,防火。


克莱恩曾在半夜刷题备考时,不慎失手打翻油灯,差点把自家祖宅点着,使本不宽裕的家庭条件雪上加霜,灰头土脸地抢救了半个时辰才转危为安。古代的防火措施几近于无,木结构的屋宅又极易燃。一旦某处走水,屋连着屋,街连着街,可能顷刻间就会火光冲天,把小门小户积累的财富烧得灰都不剩。


再说第二防,防盗。


藩镇之间经过多年摩擦,局势已基本稳定。百姓生活安稳,作奸犯科之事少了,但偷鸡摸狗是自文明诞生传承至今的低门槛手艺,断绝的可能性实在不大。所以,赶考路还未过半,克莱恩就被梁上君子摸了盘缠,如果不是同行人的好心接济,官道边的乞丐贫民之流中,恐怕要多出一个算卦赚路费的穷举人。


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第三防,防老乡。


自从得知白造和阿曼妮西斯也来自地球后,克莱恩越发明白,在老乡们多年的精耕细作下,“穿越”已经成了一个堪比土木的黄昏行业。


罗塞尔更是以一己之力,证明了什么叫对现代文明的竭泽而渔。黄太祖上抄天文,下抄地理,在文学领域更是古今中外,西洋本土,无所不包。从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”,到“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”,不管原作者是济慈还是辛弃疾,李白抑或莎士比亚,总之,它们现在都姓罗了。文学真正跨越了国籍。


克莱恩从不想做一代枭雄,他最具野心的目标也不过金榜题名,当个小官,和长兄幼妹过上温饱有余的养生日子。显而易见,他的宏愿已然破产,而这在很大程度上要怪罪于阿蒙……


……的父亲,仙逝多年的白帝。


实际上,克莱恩对当今世界生产力的判断极为粗浅。罗塞尔带来了大量的理论知识,但消化需要时间,贫瘠的封建社会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就生出工业腾飞的土壤,两者结合,这个文明未来的科技树会长得多不可名状?克莱恩不敢想象。加之廷根县消息闭塞,他白天干农活,晚上刷真题,两耳不闻窗外事,对社会上层的发展水平毫无兴趣。


所以,或许是现代人对工业制成品近乎麻木般的低敏,当看到黑卷发青年右眼处那亮晶晶的玩意时,克莱恩坦然地接受了它的存在。那枚单片眼镜被阿蒙佩戴着,如此的理所当然,就像重力加速度近似于9.81米每平方秒,是不容置喙的客观事实。


或许,某种意义上,这算命运。


阿曼妮西斯多年来韬光养晦,对发明创造兴趣不大;罗塞尔·古斯塔夫靠现代学识游戏人生,“眼镜”却从未排上过他的研究日程;克莱恩·莫雷蒂能辨识出透彻的镜片,优雅的银框和伶仃的细链,但他看不破埋藏在历史中的隐秘:一个强盛无匹的皇朝几近黄昏,异世而来的帝王在大殿内踽踽独行,祂的政治生命苟延残喘,正走向无可挽回的终局。


如残烛般熄灭,化为一缕青烟,消散于名为时代的料峭寒风中。


祂最终作出了怎样的选择?在今晚之前,除了白帝和祂最宠爱的幼子,没人再能得知这个秘密。


所以,克莱恩觉得他放弃挣扎并不丢人——因为绑架他的人是一个守口如瓶,矢志不移,锲而不舍的神经病,没什么比具有绝对耐心的疯子更可怕。如果自阿蒙从白造手里拿到那枚眼镜(信物)开始计数,星移斗转,沧海桑田,这家伙像称职得过分的猎手,不厌其烦地等待一支百年前的离弦之箭破空而来,命中某只倒霉的猎物。


……想通了之后,克莱恩·莫雷蒂后仰,捂住了自己的脸。


他现在悲痛欲绝,有种掩面而泣的冲动。


“……所以,你的父亲,祂最后成功了。”褐眼书生极其困难地开口,“长生不死”这个概念对他的三观产生了极大的冲击。


“你能活到现在,是因为白帝死后,祂的非凡承袭给了你,亚当,还有你口中的那三个篡权者。不仅如此,祂还窥探到了这个世界最底层的奥秘,并且通过某种知识,预见了白朝的覆灭和那之后的未来。”


“所以,祂嘱咐你保留实力,用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信物去找其他穿越者……” 克莱恩欲言又止,止言又欲,最后,他麻木了,纷繁的思绪化作一声苦笑,“一百多年啊。”


阿蒙等他等了一百年,这是什么概念?李白年轻时不喜读书,某日逃学,在河边看到老妪铁杵磨针,悟出了恒心的重要性,遂发愤图强,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诗人。一百年,将十根铁杵磨成绣花针都够了,阿蒙的恒心足足能激励十个逃学少年成为李白,甚至还有余数。


“很聪明,基本没错。”阿蒙笑吟吟地回答,“父亲所期望的,都将上演为现实。”


“无非时间问题,但不是这个百年,就是下个百年。我闲来无事,还能给那三个背叛者找点麻烦,反正我杀不死他们,他们也抓不住我。”阿蒙道,语气颇为感叹,“而且就算找人,我也没费什么心。”


他轻笑两声,克莱恩嘴角抽动,实打实地感到了嘲讽:“你历经千辛万苦,才抵达贝克兰德,参加春闱,结果遇上了我,数年心力膏血,顷刻付诸东流。”


“就像一个包装好的礼物,想抵抗被拆解的命运,却阴差阳错,主动把自己送到了想要它的人手里……唉,我都有些可怜你了。”


“你可怜我就会放我走吗?”克莱恩无语问苍天。


“那当然不会。”对方不假思索地回答。


“但你可以思考,或者尝试逃跑,我又不是不给你机会。”阿蒙笑了笑,语气随意,“一滴雨从空中落下,它可能也在思考,思考它从哪来,要到哪去,它的意义是什么。但对雨水来说,不管它在下坠的时候悟出了什么真理,最终的结局都一样——落在地上,摔得粉碎。”


“你是想劝我放弃?”克莱恩有气无力地回应。


“不。”对方屈起指节,悠闲地敲了两下桌子,“我的目的是让你和我合作。”


“你可以继续猜忌我,恐惧我,我又不在乎。”阿蒙啧了一声,意外真诚地表态道,“我想杀了那三个叛徒,你想谋个一官半职。等风暴,纯白和智慧死了,我封你做宰相,或者一字并肩王……瞧,一举两得,你我之间哪里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?”


一隙清冷的月光穿过窗棂,克莱恩面无表情,沉默不语,丝毫没有被打动的迹象。


换成一般人,或许早就被阿蒙漂亮的花言巧语忽悠得晕头转向,可周明瑞不是一般人。他就职于互联网行业,众所周知,互联网公司的老板极擅画饼。一群舌灿莲花的老油条,没有技术,没有劳动力,也没有启动资金,但能把所谓宏大愿景吹得天花乱坠,以实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——阿蒙和这群人的区别,大概就是阿蒙的饼画得更圆。


但本质依然是饼。


见克莱恩软硬不吃,阿蒙也不再自讨没趣。他抬手习惯性地正了正眼镜,慢条斯理道:


“休息会吧,明天就出城。不然等阿曼妮西斯反应过来,可就没那么有意思了。”


“局势有变,我那个偏执狂兄弟,大概也要编排他的新剧本了。”他似笑非笑,深黑色的眼瞳微眯,仿佛正盘算着什么,“刚好,我们可以去见见他……顺便给你点时间,好好考虑一下我的提议。”


青年随意将手一挥,桌上的烛火猝然熄灭。


克莱恩反射性地皱眉,眨动双眼,适应突如其来的黑暗。夜色在室内沉缓平静地流淌,他隐约看到阿蒙抬手,用指节敲了敲自己的镜框,他的身影在暗中显得模糊而又浅淡,像一个似有若无的幽灵。


“机不可失,亲爱的。”阿蒙的嗓音中渗入了令人不安的暗示意味,“……我很期待。”

 

贰:出城

贝克兰德府,东城门外。


今日天公不作美。重云如盖,大片大片的灰白阴云将天空压得极低,宛如一堵将要坍塌的危墙。从城内吹往城外的风一过,潮湿的空气中就泛起难忍的霉味,掺杂着污水和泥土的腥气。


马骡嘶鸣,车轮辚辚。出城与入城的百姓各排一队,几个官吏站在城门两侧,一手持簿,一手持笔,面无表情地查验路引文书。


在他们的头顶,有两面旗帜高高悬于门头正中,被风吹得猎猎作响,一面呈苍蓝,旗面花纹勾勒出一副海上风暴四起,电闪雷鸣的场景;另一面则为纯黑,色泽安谧,极细的银丝编织其中,宛如漫天繁星闪烁。


离人群几十步远的地方,一个发际线略高,眼神深邃的灰眼男子,和一个气质散漫,甚至显得有些玩世不恭的绿眼青年并肩而立,两人皆有佩剑。


前者名为邓恩·史密斯,是贝克兰德府巡检司的一个下属捕头,多年来奉公守法,从不渎职,即便是看管城门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杂事,他也依然一丝不苟。但他身边的伦纳德·米切尔似乎不太沉得住气,青年看似庄重地站在队长身侧,但一只手随意地扶着腰侧剑柄,那双翠绿的眼睛极为活泛地左瞟右看,一副好奇心过于旺盛的模样。


“伦纳德。”邓恩叹了口气,他不轻不重地敲打了两句,“我们是来值班的。”


“我在警惕了,队长。”伦纳德即答,他振振有词地说,“之前老头跟我讲过,江洋大盗和穷凶极恶之徒都喜欢易容成平民,藏在人流里躲避官兵。队长,你我眼力都好,我看出城那一队,你看入城那一队,宵小必然无处遁形。”


“……一般没有这种情况。”邓恩沉默片刻,然后道,“你以后少跟着戴莉看话本子,多读些诗。快到索罗亚斯德老先生的寿宴了,你作首像样的诗给他,也算是尽尽孝心。”


“这不用担心。”伦纳德说,他抬手潇洒地捋了下鬓发,“我早就写好了,罗珊还帮我装裱成了卷轴,送给老头当寿礼,他肯定高兴。”


既然伦纳德自信满满,邓恩也不好多说。灰眼男人又叹了口气。


索罗亚斯德家传承悠久,也算是城中的高门望族,只是家门不幸,子孙接连夭折,到最后竟落得家传无人的凄惨境地。伦纳德就是在那时候被他口中的“老头”从廷根县带回来的,他是个吃百家饭的孤儿,相貌却清秀可爱,现在行了冠礼,更是玉树临风。


这些年来,帕列斯·索罗亚斯德对他倾尽心血,伦纳德也不负厚望。终于在去年的寿宴上,用一首打油小诗把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,当即托关系把他塞进了巡检司。


帕列斯本意为规训,以衙役之艰苦劝学,但小辈并不知其深意,高高兴兴地当差去了。如今一年将满,伦纳德在巡检司混得风生水起,明白了何为长辈之爱为计深远,对老头十足感激。邓恩知道,这青年本性不坏,他从未想过和帕列斯作对,就是单纯喜欢做捕快。


又有一批人过了检查,千恩万谢地提着包袱走了,队列缓慢地朝前行进。这时,伦纳德“咦”了一声,脸上露出些许不解。


“怎么了?”邓恩问道。


“我好像看到克莱恩了。”伦纳德说。


“近日便是春闱,你那同乡估计来赶考。”邓恩道,“你想和他叙叙旧?”


克莱恩·莫雷蒂,也是队长曾听伦纳德提及的一个人物。


在十年出不了三个举人的廷根县里,伦纳德这位同乡中了解元,一战成名,基本与天降文曲星无异。乡试放榜那天,贺喜的人差点踏破莫雷蒂家的门槛。更难能可贵的是,他不仅博古通今,性格还儒雅和善,亲友睦邻,尊师重道。同辈人向他请教时,不管那人有多天资愚钝,他也不厌其烦。


伦纳德和克莱恩曾是好友,后来他去了贝克兰德,两人才断了联系。


“……但他看起来要出城,怎么回事?”伦纳德一时没想通,于是看向邓恩。


无需多言,邓恩微微颔首,大方地准了他的请求:“去吧,我在这等你,别聊太久。”


青年高兴地拍了下队长的肩膀,离开岗位,朝队列方向走去。与此同时,克莱恩拿出路引,递给一个满脸不耐烦的官吏,对方将簿子翻过一页,念出文书上的姓名:


“克莱恩·莫雷蒂,廷根县人。”他蘸了蘸墨,将名字登记上,“县衙盖的章倒是不假,但你这上头写的来赶考,如今春闱日子未到,出城作甚?”


“家中突发事故。”克莱恩讲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,“所以今年不考了。”


官吏又看了一眼克莱恩,克莱恩面无表情,嘴角平缓,毫无上扬的趋势,眼下两片浅淡的青黑,那双褐瞳无波无澜,俨然死水一潭,毫无生气——他看起来不仅不准备考了,而且还不准备活了。


官吏点头,他虽谈不上同情之意油然而生,但对书生家门不幸的说辞已经颇为信服。


实际上,克莱恩没有演。经过这两天的折腾,他现在怨气深重,一副郁郁不得志的样子浑然天成。在河边散步,路人会以为他要投水;到裁缝铺买匹白布,老板都得劝他不要上吊。


阿蒙站在一旁,手中牵着马匹,神情乖巧。他双眼黑沉无光,肤色苍白,堪称病态,瘦削单薄的身形在宽大的粗布麻衣里晃荡。即便如此,跟死气沉沉的褐眼书生一比,他都显得神采奕奕,充满生机。


“你们一起的?”官吏道。


“对,他……”克莱恩看了阿蒙一眼,对方从善如流地转过脸,将缰绳在手中绕了一圈,温柔地拍了拍白马的鬃毛,那匹马极为被动地一抖,在地上默默磨了两下蹄子,“……是我亲戚。”


哪来的马?很显然,从客栈马厩里偷的。


这白马性子温和,被阿蒙牵走也一声不吭,不免让克莱恩有种兔死狐悲,芝焚蕙叹之感。


官吏没说话,他眼神狐疑地看了看克莱恩,又看了看阿蒙。


“远房的。”克莱恩面不改色,“长得不像正常。”


半分钟的沉默后,官吏最终被打动,可能是微薄的俸禄还不足以支撑他对这点小事刨根问底,可能是书生言语中流露出的信念感,可能是他确实觉得“远房亲戚长得不像”言之有理。总之,他将路引递还给克莱恩,摆手示意快走,不要耽误后面的队列。


按阿蒙昨晚的计划,等他们一出城,就骑马疾驰,天黑前脱离“黑夜”和“风暴”的监控范围。之后的事情就简单许多,不走官道,走镖局运赃物的私道,没有官兵巡逻。


如此谨慎,很不符合阿蒙浑水摸鱼的行事风格。但这是对现实因素的务实考虑,身手非凡的白朝太子不怕追杀,但克莱恩还是凡人,而人被杀,就会死。


褐眼书生接过路引,往外领里随便一塞。阿蒙扯了下缰绳,白马低低哀叫,无精打采地晃了两下脑袋,亦步亦趋地跟在二人身后。


这马不叫则已,它一开嗓,克莱恩物伤其类,更觉凄风苦雨,对出城后黯淡无光的未来充满愁绪。


“克莱恩?”


就在这时,等待良久的年轻捕快适时上前:“你怎么来贝克兰德了?”


毫不夸张地说,看到伦纳德·米切尔的那一刻,克莱恩悬着的心终于死了。他些微的惆怅无影无踪,脑内只剩下一个念头——这下坏了。


 

克莱恩对诗人同学的印象还算深刻。由于原本的“克莱恩”性格孤僻,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读圣贤书,所以没几个交心的友人;而周明瑞若在社交上颇有建树,也不至沦落为指点江山,激扬文字的键盘强者。所以,严格意义上,伦纳德·米切尔是他穿越后的第一个好友。


但自从来了个高门望族认伦纳德作义孙,两人就断联了。克莱恩为此惆怅了一段时间,但想到考完科举,就能在贝克兰德谋个一官半职,到时还能找老友叙旧,遂豁达。


至于他被阿蒙绑架后,则完全没想过会和伦纳德偶遇。


原因很简单,贝克兰德共一百零八坊,南北十四街,东西十一街,士农工商,内城外城,不同街坊间界限分明。而伦纳德不出意料,大约已经和克莱恩所在的阶级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,在平民聚集区见到他,想想实在概率不大。


可概率再小也不等于零。


克莱恩看向伦纳德,对方一身标准的巡检司官服,衣领不太平整,长发在脑后用木簪束起,意气风发,可见他在贝克兰德过得不错。但还顾不上恭贺老友春风得意,克莱恩越打量,心就越死——黑衣窄袖,暗红手套,通体漆黑的剑鞘上部,四枚银十字星环绕一轮绯红圆月,散发着柔和静谧的光辉——不仅是巡检司,还是黑夜管辖的巡检司。


“我来考春闱,结果廷根那边出了点事,得赶快回去。”


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,一个谎需要用无数个谎来圆。克莱恩决定硬着头皮,继续瞎编:“所以今年不考了,我先帮家里种地,过三年再考。”


“怎么会?班森和梅丽莎出事了?”伦纳德皱眉。


“不是,具体我也不知道。”克莱恩破罐破摔,“但既然都叫我回去了,应该不是小事。所以我赶着出城,不想耽误。”


“是,真可惜啊。”伦纳德啧了一声,他颇具宽慰地拍了拍克莱恩的肩膀,“要是你不赶时间,还能来我家,让老头见见你,不然去酒楼聚一聚,我请你吃饭。”他指了指邓恩的方向,“那是我的队长,邓恩·史密斯,他也喜欢历史,我觉得你们俩能聊得来。”


“或许吧。”克莱恩道,“哪天我再到贝克兰德就找你。”


伦纳德点了点头,表示一言为定。他那双碧绿的眼瞳转了转,将视线落在了一旁的阿蒙身上。


黑卷发青年似乎对他们的叙旧内容毫无兴趣,和牵在手里的马玩得不亦乐乎。他极富技巧地轻抚白马的脖颈,偶尔摸摸它耳朵上细软的绒毛,但那匹马毫无反应,只垂着头,不时转两下脑袋,非常可怜地看向克莱恩,一个劲地拿前蹄刨着地。


“这位仁兄是……?”伦纳德问。


“我远房亲戚。”克莱恩不假思索,毫不犹豫地回答。


“我怎么不知道你家有远房亲戚?”伦纳德又问,“你们是远房堂兄弟吗?”


“我也才知道我家还有远房亲戚。”克莱恩呵呵笑了两声,补充道,“不是。他是我远房二侄子,他爹前些年死了,他要去投奔他哥,我们俩刚好顺路。”


“对。”阿蒙并不拆穿,他似笑非笑,“我也才知道我有个远房的叔叔,命运真奇妙啊。”


伦纳德一时沉默,他薄唇紧抿,眉头微皱,眼神中流露出的怀疑和官吏如出一辙。


克莱恩不自然地咳嗽了两声,大脑飞速运转,思考可能的开脱理由。远房亲戚?周家多年前失落的一支血亲?一旦伦纳德质疑……


“哦,这样啊。”


绿眼青年深以为然:“那你们隔这么远,还能相认……”他组织了一下语言,感叹道,“也挺不容易的。”


克莱恩一时失语,阿蒙嘴角上翘,慢条斯理地附和:“是啊,挺不容易的。”


这三人交谈时,邓恩·史密斯立于原位,一丝不苟地履行着职责。他隔着一段距离,遥望那个与克莱恩·莫雷蒂并肩,一身粗布麻衣,身形单薄的黑发青年。


灰眸男人的面色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凝重,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,感到些许困惑。邓恩从事捕快多年,抓过的盗贼恶霸不计其数,没人会质疑他的实力。但队长的记忆力差得不可救药,在小队里却是不争的事实。


……那人看着有点眼熟。邓恩想,或许他曾经在哪见过。


他皱紧眉头,试图在模糊的碎片记忆中抓住关键,但沉思两三分钟后,依然一无所获。


算了,或许只是常见的既视感,邓恩略略思考,没有充分的证据,他不准备轻举妄动。与此同时,伦纳德·米切尔的叙旧已至尾声,捕快有些不舍地拍了拍书生的肩膀。


“或许我哪天回廷根看看,也行。”伦纳德想了想,道,“但可能得跟老头申请,他不让我到处乱跑。其实他也挺可怜,自从儿子死了之后,他对小辈就有些神经兮兮的。”


大概是老年人过分的舐犊情结吧,克莱恩本想这么说。但他还未开口,远处一阵激越的马蹄声传来,宛如剧目重大转折时,那一串落雨般铿锵有力的急促鼓点,生生把褐眼书生的话堵在了嗓子里。


克莱恩瞳孔骤缩,猛地回头,极为惊诧地看向城内——


异变突生。


骑手身着长袍,墨黑色的斗篷随风飞扬,是位身形纤长的年轻女性。她和她的坐骑以将踏碎一切阻碍的蛮横姿态,势不可当地穿过街道,然后像锋锐的匕首般,生生在等候的密集人群中破出一道可怖的贯穿伤。霎时间百姓,商贾,官吏都惊慌躲闪,周遭乱作一团。


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,她径直朝克莱恩的方向冲来,又在仅距这三人几米远的地方猛地拉紧了缰绳——


马蹄在地面上划出深邃的沟壑,来者摘下兜帽,露出一张妖异神秘的女性脸庞,腰间同样佩着印有黑夜徽记的长剑,纤细手腕处,一条挂有白水晶吊坠的银链缠绕其上。


她环视四周,似乎稍有放松,但在看到克莱恩身侧的阿蒙时,那双柔和的眼眸顷刻被敌意填满,转为近乎残酷的凌厉。戴莉·西蒙妮不准备多费口舌,她高举手中卷轴,那张涂有深蓝口脂的嘴唇张合,朝众人宣布道:


“‘黑夜’阿曼妮西斯女士有令。”她冰冷的眼神从克莱恩身上扫过,让褐眼书生脑内那根名为“危机感”的弦绷紧到了极致,“春闱前夕,有居心叵测之徒混入城内,伪装平民作乱,意欲倾覆今日太平,罪无可赦,不论平民,官吏,巡检司各队,若见此画中人——”


她手腕一抖,卷轴随之展开。


山涧流水,一座方形单檐歇山顶之亭立于溪畔。身形瘦削,神情似笑非笑的黑发青年斜靠栏杆,几只通体漆黑的渡鸦栖落在他脚边,作啄食姿态。他半抬的左臂上,又站了一只雪白的鸟儿,右眼处带着圈明显的黑色,振翅欲飞。


克莱恩眼前一黑,他听到身旁有人略带惊奇地发出感叹,是阿蒙的声音。


“速速将其连同伙一并缉拿。”


作为灵媒,戴莉·西蒙妮平日说话柔和神秘,似乎生怕惊吓到虚空中游荡的魂灵。但此刻,她的嗓音却宛如初九严冬,令人听之通体发寒。


“——如有反抗,就地格杀。”

 

叁:入局

面对如此局面,反应最快的是阿蒙,其次是伦纳德·米切尔。


绿眼青年近乎本能地将手伸至腰际,拔剑是捕快入行的必修课,先握住剑柄,再猛地施力将其从鞘中抽出,不出意外,这一招能直指敌人咽喉,不说一击将其毙命,至少也能……


……不见了。


伦纳德瞳孔一震,他不可置信地低头,本应剑柄在握的右手,此刻却只能碰到空气。腰间部分垂坠的重量诡异地消失了,仅剩空空如也的鞘挂在原处——剑消失了。电光石火间,一个恐怖的念头掠过年轻捕快的脑海,他惊骇地看向前方,阿蒙嘴角上翘,那双深黑眼瞳中却毫无情绪,他右眼处的单片眼镜似有微光闪过,又转瞬间熄灭殆尽。


“你在找什么?”他饶有兴致地轻声询问,苍白的左手在半空中虚虚一握,“是找它吗?”


那把剑出现在他的手中。


巡检司的标准形制,宽度,厚薄,甚至剑尖反射的锋芒都能证明,这就是伦纳德·米切尔的佩剑,毋庸置疑。


戴莉目光一凛,即刻拔剑下马,但阿蒙的动作更快一步——他伸手扯住褐眼书生的后领,克莱恩并未设防,只觉脚下踉跄,还未稳住重心,就被颈间剑刃的温度激得轻吸了一口凉气。


锋锐的利器边缘紧贴着他的动脉,持剑者手腕一转,便可血溅五步。


“如果你们想看他死在这,请便。”阿蒙笑了两声,口吻云淡风轻,“我们马上就要走了,何必节外生枝呢?再说,我和‘黑夜’又没什么账要算……”


城门边戍守的官吏也开始反应,他们部分将平民往城内驱赶,另一部分则拿起武器,慢慢靠近阿蒙和克莱恩,包围正不断缩小,就像逐步拉紧的绳圈,意欲绞死其中的猎物。


邓恩·史密斯将伦纳德和戴莉护在身后,眼神凝重到似要化为实质。


“好了,好了,都退开点。”阿蒙将剑又往上漫不经心地抬了一厘,克莱恩只得微微仰头,才能不被其划伤,“我不喜欢被兵器指着。假如我不高兴,这只拿剑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,你们就只能带着他的尸体去交差了。何必这么剑拔弩张呢?”


“我们不止能带着他的。”戴莉·西蒙妮嗤笑一声,声音冷厉,“也能带着你的。”


“……被挟持的人是伦纳德的同乡。”邓恩沉默片刻,小声提醒道,“莫要轻举妄动。”


对于这层出不穷的突发情况,克莱恩已然麻木。冰冷的剑刃死死抵住要害,左肩被紧掐着,阿蒙的力气大得惊人,他完全动弹不得。不过,这也不是克莱恩第一次被迫失去主观能动性了,当事人情绪稳定,心平气和道:


“有本事你真杀了我。”


“你觉得我不敢?”阿蒙低笑两声,他略略垂头,贴近克莱恩耳畔,摆出情人般亲密的姿态,却吐出与之大相径庭的森冷话语,“——克莱恩·莫雷蒂,你对我有那么重要吗?”


褐眼书生瞳孔骤缩,尖锐的痛感瞬间袭击了他,温热的液体顺着脖颈,缓缓向下流淌,将一小片衣襟染成刺眼的猩红。


冷汗润湿了克莱恩的额角,面部遽然变色,开始是由于剧痛,然后是因为他意识到,阿蒙将剑刃往内推时,那一下动作没有丝毫犹豫,尽管对方的力度控制得极好,也没使他当场毙命,但是……


“你明明能轻松离开这里……”他自顾自嗫嚅着,“为什么?”


阿蒙没有回答,局势陷入了死亡般的静寂。


邓恩眉头紧皱,伦纳德手无寸铁,但心急如焚。戴莉目光一凛,她解开腕间银链,轻轻晃荡白水晶吊坠,嘴唇不断翕动,正念诵着什么东西。


阿蒙双眼微眯,他不过动了下手指,戴莉指间一轻,那条纤细的链子就背弃了自己的主人,被他如对待廉价之物般,轻蔑地扔在脚边。


“灵媒的小伎俩,对付凡人绰绰有余。”阿蒙颔首赞许,“比起舞刀弄枪,还算有点新意。”


“怎么?‘黑夜’的扈从,不是‘格杀勿论’吗?”他脸上的笑意逐渐扩大,又将剑锋往里压了些许,克莱恩面颊上的最后一丝血色随之消退,“还是说,她的帷幕庇护你们太久,如今我不过撕开一角,残酷的真相就让你们失魂落魄了?”


邓恩·史密斯抬手,示意所有官吏停止动作。但其实,他不下令,许多人也不愿再往前挪上半步——敌人出招过于奇诡,伦纳德的剑和戴莉的银链都消失于眨眼间隙,然后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对方手中,全过程不过瞬息,即便眼力敏锐如鹰隼,也绝无可能看穿其中的路数。


敌人能取走武器,或许也能轻而易举地取走生命。对未知的恐惧全然将官吏们驱使,没人胆敢上前试探。


但若敌手如此神通广大,那他为何还要浪费时间……邓恩灰眸幽邃,他右手指节微动,向队员传达自己的猜测。伦纳德神色稍变,不经意朝戴莉投去一瞥,女灵媒面沉如水,耳边流苏轻轻摇曳。


他们都明白了邓恩的暗示:剑和银链都是单件事物……是否意味着,这看似诡谲的能力,也存在某种限制?


阿蒙意味不明地笑了,他环顾四周,视线从官吏们身上轻飘飘扫过。


他们有些举剑,有些持刀,无一不显露出杀气腾腾的凶相。然而,仔细观察,誓死一搏的决心尚未完全覆盖惶惶不安的本能,部分人的眼神飘忽不定,抓握兵器的手微微颤抖。


他见多了这种表情,早已不觉新奇,如今只感厌倦。于是,黑瞳青年松开克莱恩的左肩,他并未多做动作,而是简单地抬起手,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。


时间似乎凝固了一瞬,官吏们的表情也霎时凝固。


他们有些低头看向腰侧,有些惊惶地四处张望,动作各异,目的却不谋而合,寻找自己凭空消失的武器。就在这时,某种金属物件触地的沉重闷响,宛如平地惊雷,在他们的耳畔炸开。


官吏们呆若木鸡,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
——一把光可鉴人的锋锐长刀落在地上,由于剧烈撞击,刀身共振,隐隐发出些许蜂鸣。然后是长剑,短剑,弓弩,匕首……


每年,朝廷都拨出上万两白银,消耗不计其数的精钢,好让士兵勇猛无匹地冲上战场,用那锐不可当的神兵将来犯之敌斩落马下。但此刻,他们赤手空拳,失去了施展暴力的工具,只能向敌人投去恐惧,且匪夷所思的目光。


天要放晴了。


一隙阳光穿过云层,落在包围圈的中央,为阿蒙与克莱恩投下重叠的修长影子。数十把种类各异的兵器环绕二人,呈规整的圆形,分为不均的十二格刻度,宛如平放的日晷表面。晷针的影子跟随阳光移动,速度缓慢,近乎微不可察。这奇异的日晷无法昭示凡俗事务,因为它不指向人类划定的时刻——而是指向永恒,无尽与时间本身。


阿蒙微微抬眼,嘴唇翕动,浅淡的怀念从他深黑色的瞳中一闪而过。


可惜,城门那头的喧闹打破了来之不易的宁静。


贝克兰德作为军事重镇,长期驻扎着几百训练有素的精兵,与看守城门的卒子不同,他们不论对己对敌,都绝不会手软。拖延的这点时间,足以集结起一支小队过来支援,阿蒙许能逃脱,但克莱恩无疑会被他们的铁骑撕碎。


阿蒙遗憾地摇了摇头,道:“事情闹大之后,就不有趣了,无一例外。”


“假装平民,心怀不轨,对‘黑夜’女士出言不逊。”伦纳德·米切尔冷冷地说,“现在把人质放了,还能留你一条活路。”


克莱恩·莫雷蒂脖颈处的伤口鲜血汩汩,已经染红了大半衣襟,虽不致命,观感却极为可怖。褐眼书生自从被划伤后,就没再说过一句话,他棕褐色的眼眸低垂着,神情晦暗不明,不知是失血过多的虚弱,还是精神已被彻底击溃。


阿蒙哂笑,他用剑尖点了点克莱恩的下巴,问道:


“你们不是要连带同伙一并处决吗?他现在虽然还不算,但未来可说不定。不如我先杀了他,等同自断一臂,给‘黑夜’做个人情如何?”他语带感叹,口吻却满不在乎,“伪日凌空,宵小狂徒手握雷霆,愚昧无知之辈口称大智……但你们竟说我才是那个‘错误’,唉,实在奇怪。”


“我现在不太高兴,倒也不介意和你们玩玩。”阿蒙双眼微眯,“但不知道,‘黑夜’和‘风暴’愿不愿意让他们心爱的子民承受这份代价?”


不过几句话的交换,城内喊杀声就已震天。邓恩·史密斯面色凝重,敌人似乎已下定决心,要在这贝克兰德府掀起一阵血雨腥风才肯作罢。


阿蒙似笑非笑,他抬手作了个类似“折断”的动作,单片眼镜微光闪烁。一支箭矢从城墙上方破空而来,但连敌人的发丝都未能削断,它奇诡地消失了——落地时已成两截断箭。


双方毫无退缩之意,一场血战似乎在所难免。


“我知道了。”


千钧一发之际,克莱恩突然开口,声音含混沙哑。他的眼神极度平静,反而透出不正常的冷漠。


被血液润湿的衣料黏腻地贴在皮肤上,褐眼书生触碰颈间,看到自己手上满是赤红。他笑了笑,看向阿蒙,用仅有两人可听的声量,轻轻问道:


“你在骗我,而且快成功了,是吗?”


阿蒙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,他没有回答,提问者也不在乎。克莱恩开始挣扎,但不是为了逃跑,而是倾尽全力,将自己的脖颈撞向那把长剑。


他清晰地意识到剑刃压入他的血肉,那种冰冷的异物感令人神志抖颤,却不觉丝毫疼痛。第一秒,死亡的甜腻从喉咙上浮至舌根,呼吸近乎诡异的顺畅;第二秒,血液喷溅而出,部分溅到阿蒙的单片眼镜上,透彻的水晶镜片光泽闪动;第三秒,克莱恩·莫雷蒂陷入休克,不受控地垂下头颅,眼帘外的世界离他远去。


众官吏亲眼目睹了人质自杀的惊悚一幕,被骇得一言不发。


长剑“当啷”坠地。


阿蒙满脸是血,面无表情,他掐住克莱恩的下巴,强行将他的头抬起,安静地看着那张灰败苍白的脸,仿佛要确认他是否真成了一具尸体。


他很快得出了结论。


青年苍白瘦削的手按在克莱恩血流如注的伤口上,阳光复被阴云遮蔽,影子逐渐变浅,变淡——直到晷面上投射的阴影全然隐匿,连它的指针也一同烟消云散。


随着一阵急促的嘎吱声,两扇厚重城门大开,援兵终于姗姗来迟。但除了散落满地的兵器,空气中飘散的新鲜血腥,和瞠目结舌的官吏们的记忆外,他们得不到任何收获。


甚至连那匹马都跑了。


阿蒙的眼光不错,他挑的确实是匹日行千里的上等好马。克莱恩不见后,白马发出一声凄惨的嘶鸣,撞开人群,在人们呆滞的注视下,它仿佛正追逐着什么,头也不回地疾驰而去——最终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。

 

肆:破局

古代人没有夜生活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由于落后的照明手段,这个世界的夜格外黑,尤其在没有月光,也没有星光的时候。


比如今晚。


夜间照明数据是衡量现代城镇发展的有效指标,在这个时代却毫无意义。因为即便是商品经济蒸蒸日上的贝克兰德府,由于宵禁执行严格,入夜后城中也是两眼一抹黑。前不着村,后不着店的郊区更无需多言,一旦太阳落山,夜幕翩然降临,世界便成了另一幅景象,乌灯瞎火,万籁俱寂。


克莱恩认为,罗塞尔得对此负部分责任。若是黄太祖勤勤恳恳,向天再借五百年,不说LED,至少也能有白炽灯的雏形。每到深夜,他乡愁之情蔓生,总会怀念现代CBD凌晨时分灯火通明的壮观景象。


但办公室里亮着的每一盏灯,透支的都不是公司的电费,而是员工的寿命。如此一想,至少这个世界的996还未随便利的照明应运而生,晚上黑一点,也算是打工人的福分。


褐眼书生漫无边际地思考着,无意识地叹了口气。


他走进漆黑的客栈马厩,把灯笼提高了点,结果在抬头时,不小心牵动脖子上的伤口,疼得他把刚刚叹出去的气又吸了回来。


白马正在栏里无精打采地嚼着草料,看到克莱恩,它顿时容光焕发,那双马耳朵极其灵活地弹了两下。虽然用“容光焕发”来形容一匹马的精神面貌,似乎有点怪异,但某种意义上,又很匹配它那种没来由的兴奋劲。


克莱恩伸手摸了两下马鬃,心中泛起难言的感动。虽然这马是阿蒙偷来的,但它很聪明,极有灵性,而且对克莱恩莫名其妙的忠诚,堪称不离不弃。


阿蒙对此啧啧称奇,从贝克兰德脱身时,太子殿下认为坐骑那么多,到下个城镇偷新的也不耽误,索性将其放弃。但这匹马却一路狂奔,奇迹般地截住了阿蒙,还将昏迷不醒的克莱恩驮至远郊客栈,任劳任怨,说是“英勇救主”也毫不夸张。


有时候动物比人还通人性,克莱恩深有感慨。


他挂好灯笼,把从客栈老板那买的胡萝卜掰开,放在手心,一点点喂给马吃,权当是他的感谢。白马的嘴吻温顺地磨蹭克莱恩的掌心,顺势把萝卜块抿进嘴里咀嚼,触感柔和而又温暖,进食完毕后,还礼貌地轻叫了一声。


克莱恩又摸了摸它的头,如今,他沦为阿蒙共犯的荒谬事实已成定局,对方更不可能放他走了,凡俗的秩序世界一去不返,那想必这匹马也要成为未来的长期旅伴。


出于某种特殊的仪式感,克莱恩决定给它起个名字。


“……”褐眼书生略略思考,然后试探性地叫了一声,“阿罗德斯?”


这是克莱恩迄今为止,觉得自己在起名领域最天才的时候,虽然他也不知道这四个字有什么意义,但电光石火的灵感,往往都来得毫无道理。他小小得意了片刻,显然,阿罗德斯对它的新名字也很满意,如果不是隔着栏杆,大概它已经冲出来围着书生绕圈了。


又陪着阿罗德斯玩了一会,春寒料峭,克莱恩不自觉打了个寒颤。他重新提起灯笼,走出马厩,准备从后院绕回房间休息。刚赌了一次命,现在是养精蓄锐的时候。


还未走出两步,一个瘦削单薄的身影映入眼帘,有人站在后院墙边,脚边还未烧透的灰烬隐隐透出炽红。显然,那是阿蒙。


……这家伙又在干什么。克莱恩略带警惕地举高灯笼,缓缓向他靠近。


鸦羽般漆黑的卷发被火光照亮,对方的面颊也染上了暖色。阿蒙抬眼,用余光漫不经心地朝克莱恩投去一瞥,他手中拿着一张皱痕遍布的黄纸,将其对折,再对折,最终,薄如蝉翼的纸张被压缩成铜钱大小的不规则方块,他再不厌其烦地展开,如此反复,乐此不疲。


克莱恩沉默片刻,使用陈述句式开口道:


“这是纸钱吧。”


“应该是。”阿蒙懒洋洋地回答,“客栈老板给的。”他踢了踢自己脚边的一整捆黄纸,“瞧,这还有,你要玩吗?”


“你也太无聊了。”克莱恩顿感无语,“老板怎么会给你这个?”


“他还要了三十文。”阿蒙答非所问,他停下了折叠的动作,将黄纸撕成小块,纷纷扬扬的纸屑从他手心飘落,触碰炽热的余烬,顷刻间化为飞灰。阿蒙风轻云淡地拍了拍手,神情中隐隐带着愉悦。


克莱恩认为他幼稚也不无道理,阿蒙对某些举足轻重的大事满不在乎,无聊的折纸游戏却能让他会心一笑。


会试一般在正科或恩科乡试的第二年,分头场,二场,三场,分别在三月的初九,十二日和十五日举行,因此也被雅称为“春闱”。克莱恩赶路速度快,约莫在头场三四日前抵达了贝克兰德府。而今年的春分落得晚,清明又是春分后十五日……


褐眼书生算了算日子,顿时明白客栈卖纸钱的缘由,因为清明到了。


但还有一个可能,远郊客栈住的人少,在此共襄盛举的都是江湖各路豪杰。客栈老板见过大世面,觉得克莱恩时日无多,遂向阿蒙兜售纸钱,让他为同伴的临终关怀早做打算。克莱恩嘴角微抽,觉得有理有据,令人信服。


去年清明,他还在廷根和班森,梅丽莎祭拜双亲。到了秋日的乡试,克莱恩中了解元,一鸣惊人,廷根县丞为了巴结新晋的举人老爷,特地出资把莫雷蒂家祖坟翻修了一遍。若是再中会元,状元,县里大约会给他家立个牌坊,让十里八乡都传唱克莱恩的美名。


民间传说记载,罗塞尔·古斯塔夫曾浅眠于菩提树下,在梦中享尽荣华富贵,人生乐事,醒后,他颇为惆怅,于是说出了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”的千古名句,意为世间因缘和合之法,都如朝露泡影般虚幻无常,既然一切终要成空,又何必将其放在心上。克莱恩对此一笑置之,在他看来,真相大概是黄太祖就想得起这一句《金刚经》,甚至连“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”都忘记了。


克莱恩无法分享这荒谬的事实,而且这个世界的人也不会相信。


褐眼书生叹了口气,多亏了阿蒙,他安稳,美好的未来不幸化为泡影。愈渴求某物,就愈是求不得,或许某种意义上,自己的境遇也算对佛家哲学的生动论证。


在克莱恩思考的间歇,阿蒙又拿了张黄纸,准备继续他的无聊游戏。


毕竟是三十文,而且大概率花的书生的盘缠,克莱恩嘴角一抽,从对方手里拿过纸钱。阿蒙从善如流,他提起灯笼,饶有兴致地看克莱恩折纸。


一年没叠,步骤基本忘得七七八八,手也生了不少,克莱恩只能勉强叠出个差强人意的成品,展示给阿蒙看时,对方面带笑容地打量了一会,然后问:


“你这是什么?”


褐眼书生眼皮一跳,道:“元宝。”


阿蒙扶了扶单片眼镜,不带任何情绪,普通地感叹了一声。


克莱恩对自己的手工能力没有任何幻想,他叠出来的元宝软塌塌,没有棱角,而且走形严重,翘起的两边都不一样高。他承认,确实有点丑,但连看都看不出来就有点过分了。褐眼书生默默地把残次品扔进火堆里,准备重做一个。


“这也是罗塞尔从那个世界带来的习俗?”阿蒙突然问道。


“是啊。”克莱恩心不在焉地回答,熟能生巧,第二个元宝就顺眼许多,“清明节,给死去的家人烧纸钱,这样他们在那边才能过好生活。”


对方笑了笑,不置与否:“假如今天你死了,你的亲人就会像你现在这么做?”


“虽然现在我没死。”克莱恩边烧,边在心里默念着双亲的名讳,同时和阿蒙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,“但估计明年清明,他们会给我烧纸。”


毕竟他自杀时,伦纳德·米切尔和那么多官吏都在场,书生血溅满地,失去生息的一幕为他们亲眼所见。不出半月,远在廷根的莫雷蒂兄妹就会收到讣告。


克莱恩·莫雷蒂死了,巡检司的文书中会这么写:一个年轻的解元,前途无量的才子,被意欲倾覆太平的匪徒胁迫,为了保全君子气节,他愤然撞刀自刎,用血证明了对朝廷的忠诚。


谁会去为难忠义烈士的亲人呢?克莱恩笑了两声,手上动作不停。可能还有更温和的手段,但他不过一个举人,人微言轻,这已经是他所能做到,把班森和梅丽莎摘得最干净的方案了。


耳边响起清脆的响指声,克莱恩眼前暗了一瞬,阿蒙依然提着那只灯笼,但里面的光源却不见了。看到褐眼书生微微蹙眉,他嘴角翘起,摊开手掌。


那点火苗漂浮在他的掌心,随着夜风摇曳,没有可供燃烧的基底,但它依然活跃地跳动着,就像世界的规则撕裂了一角,超凡的“错误”才被容许存在。


他伸手拿过克莱恩新叠的元宝,重新将那一堆余烬点燃。


“你又是如何确信我不会让你死的?”阿蒙语调轻松愉悦,他把灯笼放在地上,开始学着克莱恩的方式折纸,火又被他还了回去,隔着层薄如蝉翼的灯笼纸,散发出温和安定的光,“万一赌输了,岂不是得不偿失?”


“我那时候没赌。”克莱恩闲聊般平静说道,“我是真的想死。”


“而且,稍微想想也知道,能在多方围剿下自由这么多年,即便你有不死之身,也不是那么容易。”褐眼书生瞥了一眼阿蒙的成品,不得不说,叠得比他好多了,“你肯定有特殊的脱身方法和在各个城镇间移动的渠道,怎么可能次次都从正门进出。”


“那答案就很简单了,你想挑衅黑夜和风暴,想在我面前保留更多的底牌,顺带吓吓我,让我不要再对朝廷抱有幻想,老实听话。”克莱恩道,“一举三得,你差一点就成功了。”


“而且,就在你拿剑威胁我的时候,我得出了新的推论——白帝所预见的未来,并不是你所描述的那么模糊,祂看到的是我,而且也只能是我。”


他的语气稀松平常:“的确,我没有选择权,但你也没有。”


阿蒙的单片眼镜闪了闪,他勾起嘴角,并不否认。前朝太子心里打着算盘,书生心里何尝不是,还好克莱恩猜对了,而且撞刀撞得够快,才能借阿蒙的势演一出完美的假死。


这可能就是“你以为我无路可走,但我还有死路一条……”,克莱恩勾起嘴角,略带自嘲地想。


“好吧,至少现在,你没有顾虑了。”阿蒙笑道,“那你想和我合作了吗?”


“看你表现。”克莱恩敷衍道。


阿蒙听言,不再说话。他安静地站在书生身侧,苍白修长的手指将黄纸折叠,压平,整理成标准的元宝形状,扔进火里,付之一炬。


两人保持沉默,只有火堆还在劈啪作响,燃烧生成的白烟向上空逸散,然后逐渐浅淡,最终隐入夜色。


克莱恩在这叠,主要是由于舍不得三十文钱,来都来了。至于阿蒙为什么陪着他,克莱恩倒不是很在意,或许太子殿下是个有孝心的,在给仙逝多年的白帝烧纸也说不定。


毕竟,当年子夏问孔子,有杀父之仇的人应当如何对待,圣人答:“寝苫枕干,不仕弗与共天下也。遇于朝市,不返兵而斗。”这句话粗略翻译成白话文,大意为:


“你要睡在草席上,枕在盾牌上,不能与他同朝为官。只要他还活着一天,你就不能和他共处在一个天地之下。不管是在市上还是在公门遇见他,你应当拔出武器就跟他拼命。”圣人都这么说了,克莱恩更没什么好评价。


褐眼书生叠完,重新拿起灯笼,看向一旁的青年。阿蒙的笑容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,他嘴角平缓,空洞深邃的黑色眼瞳凝视着燃尽的飞灰,嘴唇翕动,似乎正默念某个名字。


他抬手扶正眼镜,慢条斯理地叠了最后一个元宝,扔进火中。


“你烧给谁的?”克莱恩随口一问。


阿蒙讳莫如深地笑了笑,一时没有回答。不知为何,克莱恩右眼皮一跳,觉得对方一直在等自己问出这个问题——而且等了很久。


“今天是克莱恩·莫雷蒂的忌日,值得纪念。”


他优雅地拍掉手上的浮灰:“……我烧给他的。”


褐眼书生无语凝噎。


阿蒙又笑,但与他脸上最频繁浮现的那类虚情假意的微笑不同,他黑沉双眼微眯,呈现出纯粹的狡黠和愉悦。


书生一言不发,果断转身,往客栈房间的方向走去,背后,阿蒙的笑声传来,掺杂着火焰燃烧的声音,呼啸的风声和远处乌鸦的尖利鸣叫,一同灌进他的耳朵。所以,回到那句话,克莱恩认为太子殿下幼稚,实在是很有道理。


“异世生存有三防,防火,防盗,防老乡。”一想到其实什么都没防住,克莱恩就悲从中来。如果辅佐阿蒙复辟白朝是防不胜防的命运,那他只有一个微薄的愿望,善终——目前来看,甚至连善终的可能性都很渺茫。


但倘若他真死了,下了阴间,克莱恩·莫雷蒂必定找到白帝,然后真心实意地向他请教两个问题:“为什么非得是我?”和“老乡,你到底是怎么教育儿子的?”


克莱恩揉了揉太阳穴,颈间的疼痛尚未完全消去,他依然很虚弱。


但书生不知道的是,几十里外的贝克兰德府,柔和夜色将那工整庄严的一百零八坊牢牢包裹,再过三日,春闱将正常举行,而白天那一桩微不足道的血案,似乎未能在这座城市中留下丝毫痕迹。它将持续下去——对普通人来说,这个时间便是永恒。


但对那些享有“永恒”的人来说呢?他们的稳定还能持续多久?


阿蒙打了个响指,熊熊燃烧的火焰顷刻熄灭。处理完这件小事,他转身离开,随着步伐节奏,那条闪烁微光的纤细镜链在青年的耳畔晃荡。


他轻声哼着歌,嗓音安和,旋律悠扬。今晚将有人不得安宁,这就是阿蒙心情很好的原因。当然,克莱恩·莫雷蒂的态度软化可能也算,总之,好事成双。阿蒙笑了一声,伸手漫不经心地轻抚单片眼镜的边沿,父亲的预言是对的——的确,他现在对未来充满期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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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算写完了…………为了呼应清明活动这个主题,想写个烧纸,结果就直接编出了一整套的设定,大家能看到这都很了不起……

最开始的文言文化用了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。

然后基本上也编了点挺ooc的东西吧……比方说大招特效从时钟变成本土化日晷的时天使,坑死老乡不偿命的白造先生,换个世界依然在做文抄公的黄桃,沦为乱臣贼子的风智白,阿罗德斯从镜子变成了马,黑荆棘安保公司爆改四大名捕……

原定本来有克莱恩读《黄太祖起居注》的情节,(甚至还设想过隐藏实力的皇太女黄贝贝的戏份)但是写不完了,真的写不完了。

这篇原本的标题还是《贝克兰德十二时辰》…哈哈哈哈…反正当初想这个设定的时候觉得很有趣,写出来是真的不是一般的痛苦……以后再也不整这种逆天而行的事了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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